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公告(图纸编号D33AAa20219065)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23 分享: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拟对以下土地确认为国有土地权属。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确认国有土地坐落于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面积1700.1平方米,图纸编号D33AAa20219065(见附件)。四至情况(东中山市坦洲镇永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国有西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龙塘经济合作社国有)。

  二、该宗地实地为自然河道,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规定,现申请确认为国有土地权属。

  三、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坦洲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凡公告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上报批准后予以确认为国有土地权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0-85768902

  联系人:柯先生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用地图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