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4-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已于2022年3月25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和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tzz)查询。
附件:1.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4-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府函〔2022〕94号)
2. 《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4-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批后公告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