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坦洲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护航坦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度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考核中,坦洲镇排名全市镇街第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 深学细悟笃行,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精神,突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细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坦洲镇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镇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次、第一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4次、召开宣讲活动36场次,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2. 立足基层实践,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从党委领头“深入学”带动全面覆盖“广泛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重点内容,制定《坦洲镇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切实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3. 统筹法治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定扛起“关键少数”政治责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镇党委会议及时传达重要法治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调研,协调推动重大问题解决。召开2023年坦洲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聚焦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结合《中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制定《坦洲镇关于推动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推进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为建设现代化坦洲、推动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与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高新区、江门市新会区等加强“跨域通办”合作,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通办专窗“代收”为辅,实现277件事项“跨域通办”。通过“异地申报、收受分离、云上流转、递寄送达”的业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咨询、代办异地事项等服务。在全市率先推出“5分钟高频业务办结窗口”,主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住房证明打印等20项业务,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2023年该窗口共受理业务521宗,办结率为100%。
2.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企业项目落地全周期高效服务体系,建成“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配置企业管家6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企业礼遇服务。建立“企呼我应”的服务平台新阵地,将“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21项企业服务事项和16项民生服务事项延伸致三创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场景化、一站式高质量服务。联合税务、医保、社保部门整合“一厅联办”专窗,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大幅减少办事环节、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开展“一照通行”改革试点,将开办企业“照、章、银、税、保、金”6个程序整合为1个,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时落实“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商事主体申请住所申报制”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和措施,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网办率超95%。
(三)坚持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强化法制审查,推动科学决策。加强依法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机关合同等涉法事项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23年对325份以镇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出具法律意见101条。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按时保质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废止情况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调整等,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确保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 落实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模式,线上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发布,2023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481条。管理政务新媒体,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在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镇政府设立政务公告栏,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71份,同比增加9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协助市政府完成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0宗。
(四)把握关键环节,促进执法质效水平整体提升
1. 深化执法改革,构建明晰工作机制。打造“综合执法一体化”指挥平台,将2292项执法事项逐条分解至15个部门,进一步厘清部门执法权限。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印发执法实务工作手册等指引文件,推动精细化执法。依托“粤执法”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建立会商联络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研判分析。定期召开综执委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高效推进执法协作。稳步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市级考核验收。
2. 创新方式方法,彰显执法温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依照包容审慎执法“三张清单”,强力推进柔性执法。依托“粤执法”“粤商通”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创建行政检查对象库,运用“粤执法”进行在线远程监管和移动执法,全面规范行政检查流程,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13宗。大力推行执法简易程序,2023年全镇通过“简案快办”模式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7宗,切实提升执法效率。
3. 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规范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督察,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抽取行政执法案卷30宗,对照《中山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逐项审查,以上案卷均获得优秀等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对各执法部门进行实时跟进、动态监管,确保公示及时性和完整性。
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3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分批次为14名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以强化实战实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活动为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粤执法”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分领域执法业务培训及线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000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五)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 发挥村居力量,搭建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纽带、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法律明白人和综合网格员为依托的上下贯通、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调处体系。2023年坦洲镇各级调委会共受理民间纠纷案件570宗,调结465宗,司法确认28宗。
2. 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十四村社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以社区为大网格,下设5个中网格50个小网格,小网格同步成立党组织,实行警员、专兼职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三员入格”联动联勤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党员、志愿者等群众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处置新矛盾和苗头性事件。2023年全镇共上报网格事件47055件,办结47009件,办结率99.9%。
3. 凝聚基层合力,延伸服务端口。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法治实事项目创建,开展坦洲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试点工作,整合各行业调委会、专业调委会、职能部门调解力量,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新阵地。成立坦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康泰派出所调解工室、商住小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山珠海跨界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分工明确、专业突出、互为补充”的多元解纷调解格局。
(六)优化法治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 做好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对符合法援条件的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做好援助案件受理、审核工作,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2023年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宗。
2. 深化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实效。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印发《2023年坦洲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筑牢基层普法阵地,优化升级各法治宣传栏;推荐金斗社区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新培育2名“法律明白人”;突出主题普法,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重要内容,开展线下普法活动53场次,服务群众9000余人次,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增强普法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问题;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未精准到位,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对包容审慎执法清单把握不准,柔性执法效果不够显著,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薄弱,专业力量不足,协调监督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以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需要为导向,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党内法规等的学习,结合“百千万工程”和加强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工作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清理不符合市场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各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深化做好包容审慎执法和监管,落实“服务型”非现场监管和“综合查一次”等。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三)强化阵地建设,充实普法力量。坚持普法工作紧跟时代需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切实提高“八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全面依法治镇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