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坦府〔2018〕3号)的制定依据《中山市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暂行办法》(中发改服务业〔2015〕417号)已于2018年8月14日到期自动失效,现拟废止《坦洲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并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在坦洲镇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20年10月16日,社会公众反馈意见为:无意见。
中山市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