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镇拟制定《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并发镇领导班子、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和社区公众等征求意见。同时,于2021年2月4日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2月4日-10日。截至2月19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