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坦洲镇停车管理,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依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等文件规定,坦洲镇政府拟对镇内道路实施路内停车收费,2021年3月19日至4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坦洲镇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意见期间收到公众的提出意见,根据公众反馈的意见,坦洲镇政府对原收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坦洲镇路内停车收费范围和停车收费标准方案再次公众征求意见,方案如下:
路内停车收费范围
坦洲镇现阶段拟实行路内停车收费37条路段明细如下(路段示意图详见附图):
▲坦洲山公园、坦洲市场周边拟收费路段
▲镇政府周边拟收费路段
▲坦洲中心市场、汇昌酒店周边拟收费路段
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执行。坦洲镇人民政府同意将坦洲山公园、坦洲市场周边;镇政府周边;坦洲中心市场、汇昌酒店周边等37条路段划为一类路段,该路段按照一类路段标准进行收费,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费,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费,超过1小时后,实际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2.首2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收费时间为7:00~22:00,共计15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4.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5.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请注明“《坦洲镇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提交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9851
三、电子邮箱:fgjgtkk@126.com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