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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05 分享: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分批面试

  (一)第一批次:岗位代码为2412121120137、2412121120138、2412121120139、2412121120142、2412121120143

  1. 时间安排: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0分钟(即上午7:5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上午7:50准时关闭候考室。

  2. 报到地点:坦洲镇人民政府(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具体候考室详见现场指引。

  (二)第二批次:岗位代码为2412121120140

  1. 时间安排: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2:30准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0分钟(即下午1:5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下午1:50准时关闭候考室。

  2. 报到地点:坦洲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1号),具体候考室详见现场指引。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2. 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注意出行安全。考点内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把握出行方式。

  4. 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并计划于6月14日(星期五)完成入围考生体检事宜,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联系人:冷小姐、陆小姐,联系电话:0760-86736214(致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附件1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工作部门岗位
代码
面试报到时间面试地点序号考生姓名考试准考证号
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工作组24121211201372024年6月6日上午7:50前坦洲镇人民政府1徐天241120303903
2黄涛241120304430
3吴良肪241120100418
4石其宇241120605318
5华明圆241120602104
乡村产业工作组24121211201382024年6月6日上午7:50前坦洲镇人民政府1廖洲泉241120300515
2饶睿君241120400102
3蔡增祥241120106007
4马倩平241120603217
5周哲安241120303808
坦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办公室24121211201392024年6月6日上午7:50前坦洲镇人民政府1丁舒婷241120503329
2杨家燕241120405430
疾控中心24121211201402024年6月6日下午1:50前坦洲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黄圳晖241120204010
2梁岗柏241120503907
3陈洁君241120105304
4骆嘉泽241120602523
5杨子华241120804707
6陈星宇241120803214
7吴逸璇241120605827
8刘云雁241120105607
中心门诊24121211201422024年6月6日上午7:50前坦洲镇人民政府1王晓源241120502414
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工程管理组24121211201432024年6月6日上午7:50前坦洲镇人民政府1铉文韬241120702903
2王国科241120406318
3叶文伟241120401514
4李赛241120505207
5曾祥仕241120506321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面试当天开考前4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考场报到。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复查。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确认面试成绩后离开考场。

  八、面试完毕确认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