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外贸进出口 商贸流通专项资金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19〕8号)文件精神,现征集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出口信保资助项目、展会资助项目),拟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进行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坦洲镇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获得中山市相应资金扶持,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
二、征集类型与标准
(一)出口信保资助项目。对已获得中山市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加大企业出口支持-第一批)项目和中山市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加大企业出口支持-第二批)项目中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扶持的企业,最高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投保企业获得的各级保费、资信调查费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费用。
(二)展会资助项目。对已获得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资助的企业,最高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出口信保资助项目
1.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出口信保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2020年生效保险单复印件;
3. 2020年保险费用发票复印件;
4. 2020年保险费用银行付款凭证;
5. 2021年市级资金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
(二)展会资助项目。
1.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展会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市级资金银行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3楼304室(地址: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中国农业银行旁)。资金申请表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与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出口信保资助项目)申请表
2.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展会资助项目)申请表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李先生、蓝小姐,联系电话:86216277)
附件1
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出口信保资助项目)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
2022年坦洲镇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展会资助项目)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