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桂山公证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点进驻坦洲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17 分享: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发挥公证作用 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在实践中,保全证据公证凭借着前置程序少、维权成本低、法律效果好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除此之外,还经常被应用到各类侵权救济、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商事合作等领域,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日益凸显出其实用性、可靠性和普遍性。知识产权公证与权利人自行取证相比,通过公证保存的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据力,公证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有相关规定,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情况之外,公证文书具有绝对证明力,可以作为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最有力的证据。因此,知识产权公证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桂山公证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点进驻坦洲

  自2023年4月13日起,桂山公证处在坦洲镇设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点,依托中山市摄影器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坦洲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服务平台,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服务时间:逢星期四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坦洲市场监管分局二楼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60-85881900,0760-87136913;

  服务事项:详见下表

服务项目一览表

服务项目

服务形式

具体服务内容

服务价值

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设立(对知识产权的形成过程进行固定)

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研发的阶段性成果办理保全证据,将相关设计图纸、原始稿件、模型、测试数据以拍照、录像、电子存证等方式进行保全。

可以取得权利产生过程的有利证据,保护技术创新,保全研究成果,预防纠纷。

服务知识产权权利救济(对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方面内容进行取证)

对当事人自身或相对方使用商标、专利、著作的有关行为、事实进行保全。

有利于获取相关证据,举证是否存在侵权,为判断是否侵权提供依据。

服务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事实进行取证)

对进行销售的侵权商品办理现场(网络)购买保全公证;对相关场所涉嫌侵权的作品、产品办理现场保全公证;运用技术手段,对各类电子数据,通过打印、截屏、录像、下载等方式办理保全公证。

有利于举证证明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等事实,协助权利人合理维权、主张赔偿。

服务知识产权域外保护(对知识产权的在先使用事实进行保全)

对已经申请、获得的知识产权或已经生产、使用的产品、技术,做好在先使用、公开在先证据资料的保全。

为境外专利申请、转让、许可、涉外诉讼和国际仲裁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服务人格权(如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保护

对已经存在的侵权事实,以屏幕录像保全方式固定互联网电子数据信息,或以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被侵权人可以获取相关证据,证明侵权事实,主张损害赔偿。

服务争议事项(如场地现状、物件资料、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取证工作

对场地现状、物件资料、行为过程、互联网电子数据等进行保全,以现场拍摄、屏幕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及时固定有关证据,为当事人主张权利提供有力依据。

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的保全

公证员经审查证人的资格及分析合法性要求,按照法定程序与证人作详细的谈话笔录,采用问答或其他形式固定证据。

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的证人提供便利,确保司法程序获取证人证言的效力。

服务财产、货物、受灾现场等清点工作

保全证据公证

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员对依法可以进入的场地中存放的财物数量、产品数量进行现场清点,登记造册。

主要针对当事人关于财产(货物)种类和数量方面的举证,避免争议。

证明送达行为

保全证据公证

邮寄送达公证

监督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件或物品的行为,证明送达行为真实、合法。

有利于当事人举证证明送达行为,主张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