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于2017年10月17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中府函〔2017〕687号),现在将本方案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因
为适应中山市坦洲镇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的规定,编制完成了《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二、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对比表
三、批准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
四、批准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五、批准文号
中府函〔2017〕687号
六、批复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调整完善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