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十四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提升辖区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从2023年12月25日起对十四村社区范围内的无照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十四村社区范围内的街道两侧和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地实施无照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马路市场”。
二、擅自无照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撤离所占用的公共场地,拆除清理违章搭建的亭棚和工具。
三、对占用公共场地进行无照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