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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31 分享:

中山市逸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周边居民出行,依据《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核准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主管部门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442000-17-01-692148,项目单位为中山市逸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山市坦洲镇利源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中山市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本次新建桥梁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利源路上,桥梁采用两跨跨径为13米PC简支空心板,桥梁宽度为16米,桥梁全长29.59米,桥台采用薄壁式桥台,桥墩采用桩柱墩,基础均采用桩基础。                

  四、项目总投资为723.0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23.0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254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为0.132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请你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以及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请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中山市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坦洲镇利源路涌头涌桥工程

  项目代码:2409-442000-17-01-69214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其他。

二、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核准部门盖章

2024122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