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诉事项 | 是否受理 | 投诉接收时间 | 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或不予受理时间 | 处理结果 |
1 | 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投诉人认为:1.第一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示业绩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是 | 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0月9日 | 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
2 | 坦洲镇垃圾填埋场复绿工程 | 投诉人认为:1.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不真实。 | 是 |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2月19日 | 根据调查认定事实,该投诉事项情况属实,取消被投诉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
3 | 坦洲镇垃圾填埋场复绿工程(第2次) | 投诉人认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使用分包单位的业绩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应予以认可。 | 否 | 2023年4月21日 | 2023年4月25日 | 投诉事项未在异议阶段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法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