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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关于2022年度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房屋市政、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情况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01 分享:

序号项目名称投诉事项是否受理投诉接收时间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或不予受理时间处理结果
1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投诉人认为:1.第一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示业绩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9日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2坦洲镇垃圾填埋场复绿工程投诉人认为:1.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不真实。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9日根据调查认定事实,该投诉事项情况属实,取消被投诉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坦洲镇垃圾填埋场复绿工程(第2次)投诉人认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使用分包单位的业绩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应予以认可。
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5日投诉事项未在异议阶段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