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安排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做好节日宣传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镇主要路口、村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要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各村(社区)、厂企,以及宣传文化、工会、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各类健康有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愉快健康的节日。
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在节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加强“三防”值班,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于4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值班安排报镇党政办(传真:86652826)。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于下午3时前将当天的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电话:86283863,传真:86652826)报送至党政办。遇重大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信息工作的通知》迅速向党政办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如出现紧急重大情况未及时报送,经查证核实的,以瞒报论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紧急重大信息报送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节日期间离开中山范围的,要事前向镇分管领导报告,镇领导外出的需要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为更好掌握“五一”劳动节期间我镇社会动态,请公安、交通、发改、宣传等部门于2017年5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出行、旅游、主要市场供应、价格及群众文娱活动等情况报送至党政办(联系人:徐卢珊,电话:86651279)。
附件:坦洲镇2017年“五一”劳动节值班安排表 |
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