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坦洲镇颐老院入住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坦府〔2016〕7号)。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