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缓解辖区主要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维护交通安全,公安分局草拟了《坦洲镇限制核载2吨以上(含2吨)货车行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拟在特定道路、区域限制核载2吨以上(含2吨)货车行驶。
请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该《实施方案》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请于8月25日前反馈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钟清伟、张秋敏,联系电话:0760-23184250,电子邮箱:jjtz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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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限制核载2吨以上(含2吨)货车行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