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党委,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坦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请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各项工作,并按规定选举支部委员会。
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