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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0-31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行政务服务“五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8〕127号)要求,我镇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代理办、同城办(就近办)”(简称“五办”)改革。经镇政府同意,现公布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改革事项目录清单”)。请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与镇政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655053)。

  一、办理方式

  (一)“马上办”,申请人在办理不涉及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和听证论证等的审批服务事项时,到办事窗口提交合格的申请材料后,审批服务部门当场办结并发放结果。

  (二)“网上办”,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或部门业务系统在线申办,审批服务部门进行网上预审和受理,申请人按要求到办事窗口确认原件和领取结果,或通过审批结果信息推送和邮递送达,申请人与审批服务部门不见面办结。

  (三)“一次办”,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和听证论证等的审批服务事项,申请人只需到办事窗口一次,提交合格申请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启动后续程序限时办结,办理结果通过邮递送达申请人。

  (四)“代理办”,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投资项目、民生服务等特定事项时,可通过专门授权,委托办理。

  (五)“同城办(就近办)”,申请人在办理与创业创新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的审批服务事项时,不受行政属地管辖限制,可向就近的任一实体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最终办结。

  二、注意事项

  (一)改革事项目录清单在中山坦洲政务网公布后,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本部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严格按照改革事项目录清单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为实现改革事项目录清单的及时调整更新,各部门、单位改革事项目录清单如有更新或动态调整,应及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备,由镇政府办公室统筹,经镇政府同意后及时更新发布。

   

  附件:1. 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马上办”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2. 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网上办”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3. 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4. 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代理办”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5. 中山市坦洲镇政务服务“五办”改革“同城办(就近办)”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