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西线高速公路G94线月环至南屏支线违法广告标牌业主:
为彻底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改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在坦洲镇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25条规定:“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确定本次整治范围为从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向外距离80米范围内未经许可和许可过期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并重点整治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
二、经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确认位于坦洲镇范围内的广珠西线高速公路G94线月环至南屏支线的6块T型广告标牌设施未获得省交通运输厅的行政许可,属于违法设置的广告标牌设施。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业主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自行清理违法广告标牌设施,逾期不清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拆除。如对整治工作有异议,可于2019年8月30日前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36号,电话:88816630)。
三、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如出现非法阻挠整治工作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