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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坦洲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8-06 分享: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91号)的部署要求,我办制定了《坦洲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坦洲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中山市坦洲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附件

  坦洲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单位

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1. 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各部门

二、持续加强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2. 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3.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部门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部门及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各有关部门

4. 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各部门

5. 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政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公共服务办、党政综合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6.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各部门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7.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宣传办、各有关部门

8. 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

各部门

9. 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人民网网友给市长留言等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0.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宣传办、党政综合办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1. 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党政综合办、宣传办,各有关部门

12.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党政综合办、宣传办,各有关部门

13. 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党政综合办、宣传办,各有关部门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4. 持续做好全镇2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党政综合办,各有关部门

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5.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党政综合办,各部门

16.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

党政综合办

17.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党政综合办、财政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8. 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党政综合办

八、加强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19. 镇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党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