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市人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67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失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为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分局现将2020年10月我镇符合申请市就业创业扶持金的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局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
邮政编码:528467
联 系 人:冯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34223、0760-86652538
传真电话:0760-86634223
附件:坦洲镇拟享受市就业创业补贴明细表(20201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