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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第(8)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发布日期:2018-09-21 分享:

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第(8)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经办机关或单位 备注
1 中食行罚   〔2018〕TZ009号 熊宏平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熊宏平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4514 中山市坦洲镇南洲路6号2卡 熊宏平 当事人于2018年5月14日经营经检验含有不得检出物质【对乙酰氨基酚】(7.8μg/mL)的“清肝祛湿茶”凉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17袋;2、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2、处罚款120000.00元。 公示之日前未履行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8/24 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2 中食行罚   〔2018〕TZ010号 吴志锋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吴志锋 公民身份号码:350722********5015 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6号1卡 吴志锋 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8日对当事人经营的中山市坦洲镇思嘉成食品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不能出示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牛栏山陈酿白酒”经鉴定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所得1582.00元;2、没收“牛栏山陈酿白酒”7瓶(货值:14.00元/瓶×7瓶=98.00元);3、罚款70000.00元。 主动履行2018/9/20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9/7 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