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9日至13日,坦洲镇市场监管分局突击检查药房,发出70份告诫书,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坦洲镇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30多家药房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不合理大幅涨价的行为。检查发现,近期坦洲镇内连花清瘟胶囊及颗粒、布洛芬缓释胶囊处于缺货状态,其他治疗感冒药品如抗病毒口服液、感冒冲剂、华素片、急支糖浆等货源充足,价格无出现明显上涨,且门店对药品价格均有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疫物资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提醒告诫书》70份,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不得哄抬物价。
坦洲镇市场监管分局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和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