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户、入梯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月8日,坦洲镇组织召开“5.7”出租屋电动车火灾事故现场会。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队长陈世成对“5.7”出租屋电动车火灾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详细介绍了此次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并向参会人员讲解出租屋划分独立充电区域要求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让参会人员零距离观看火灾现场,深刻认识事故带来的后果和危害。
坦洲镇副镇长戚祺聪分析了此类火灾事故的特点,要求各职能部门、村(社区)要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商铺经营者、出租屋业主要迅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针对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坦洲镇党委副书记罗慧玲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各村(社区)要统筹组织所在辖区所有出租屋在入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钢管“隔离桩”,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户内 ;二是规模以上出租屋楼梯间内要安装简易喷淋装置;三是所有出租屋公共走道内、三小场所和场地设置安装智慧烟感报警器;四是加大力度推进智慧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设施;五是所有出租屋应设置安装电动自行车入户监控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