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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跨区域燃气?中珠联合整治取成果!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4 分享:

  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需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特许经营方可销售,脱离管理部门的监管进行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安全隐患大,扰乱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燃气跨区域经营行为,单一地区的监管力量往往捉襟见肘。为有效打击中珠两地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域经营行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1月31日,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十四村社区联合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珠海、中山两地的燃气经营企业代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泰湖路、金源路周边人员密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部署,形成合力

  行动开始前,检查组在十四村社区召开行动部署会,中珠两地燃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行动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依法依规,坚持以“属地管理”原则依职权执法;二是要协作配合,部门和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要突出重点,以打击跨界燃气经营行为及隐患整治为重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实地,排查隐患

  会议结束后,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与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带领检查组,深入十四村泰湖路及金源路对用气餐饮场所开展全面检查。联合检查组由20人组成,共排查了12家餐饮场所,主要发现以下隐患:一是部分燃气用户使用了跨区域液化石油气;二是存在燃气“软管”“减压阀”不合格、消防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燃气用户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讲解及警示,并对涉事场所开具责令整改清单,现场违规使用和存放的珠海市液化石油气瓶由珠海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回收。

  跟踪整改,从严执法

  经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珠跨区域燃气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效增强了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意识,进一步压实了液化石油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为推动工作常态化,中珠两地燃气监管部门达成共识,下一阶段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落实以下措施,“拧紧”燃气安全阀:一是跟踪整改情况,针对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将跟踪督导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实现闭环;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两地联合巡查执法,强化震慑效力,推动跨区域燃气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培训宣传,燃气经营企业需定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加强餐饮业安全用气宣传及指导。

  提高意识,防患未然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高用气安全意识,购买使用合法经营单位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使用燃气热水器或煤气、燃油等设备时要注意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并及时检测、更换达到标准使用年限的燃气设施,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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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广大市民朋友发现相关企业存在燃气用气安全隐患,可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供线索、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举报方式如下:

  1. 电话:0760‐86210130

  2. 电子邮箱:tzrqb@163.com

  3. 受理举报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