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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一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被罚3万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08 分享:

  如今,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和出行便捷。定期检验就如同“体检”,对电梯安全管理、维护保养、设备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电梯“带病”作业。一旦电梯超期未检,设备将被封停使用,单位将面临处罚。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了解一下。

  典型案例: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电梯案

  案件概况:2023年11月,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对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企业无法提供电梯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该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8月,已超出检验日期,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设备,执法人员即对该企业下达了监察指令书,立案处理。

  处罚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请全镇各电梯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务必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下一步,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未落实“两个规定”要求的相关单位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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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