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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18 分享: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坦洲镇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与包容审慎深度融合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各行政执法领域的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结合各执法领域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后认定,对确实符合免予处罚事项条件的,依法免予处罚。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公布以下不予处罚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10月30日,坦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某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设有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已获得市生态环境局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验收意见,根据批复清洗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配套废水收集设施,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转移处理;固化废气和模压成型工序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排污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构成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后监督检查中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且复查时未发现新违法行为。结合《中山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山市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社会保险费申报证明,证实当事人为中小企业,适用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坦洲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

  案例二:根据投诉线索,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7日对当事人某科技(中山)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于 2023年9月在“抖音”平台店铺内销售涉案商品“***大眼仔星球足球爆浆软糖5粒装90g整蛊糖儿童糖果礼物”的详情页面中标注有“保质期18个月”的内容,与涉案商品外包装标注的“保质期 15个月”不一致。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已下架了抖音平台店铺内的全部商品。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2023年9月发布上述广告,在2023年9月没有销售额,2023年10月仅销售了两单涉案商品,案值较小,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已经纠正违法行为,属于第一次被查处,未造成危害后果。参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坦洲镇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是遵循行政法的过罚相当原则的要求,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为坦洲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