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打工钱,工资被欠真是烦!工友们,如果工资被拖欠了,该怎么办呢?别急,收好这份维权指南,挺直腰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建设单位应承担:不具备施工资格单位导致欠薪的清偿责任
——马某诉刘某、某装修公司邓某劳务欠薪纠纷案
基本案情
建设单位刘某与邓某装修公司(不具备资质)签订合同,约定将涉案工程承包给邓某装修公司。随后邓某雇佣农民工马某等人从事砌墙拆墙工作,并与马某等人签订劳务施工协议。工程完成后,由于刘某未按时向邓某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致使邓某无法结算马某等人约19万余元工程款(含工资)。马某没有向属地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反映申诉,而选择跳楼曝光事件。随后,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介入劝导马某协商处理此事。
协商结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本案例中,由于刘某和邓某的行为导致拖欠马某工资的,人社部门依法责令刘某和邓某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例的处理既明晰了违法情形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认定规则,又有利于倒逼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活动,切实规范工程建设、劳动用工等行为。
补充说明
马某的跳楼行为不值得提倡,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权对马某作出3-5天的行政拘留。
【工人欠薪维权的主要途径】
工人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维权途径: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
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温馨提示
遇到工资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理选择救济途径,这样才能事半功倍,促进矛盾纠纷解决。
【维权课堂】
线下维权
可直接前往用工地所在镇街人社分局当面反映问题。
坦洲人社分局:坦神北路99号,举报投诉电话:86213000
指尖维权
“码”上维权通道:扫描下列二维码,即可进入劳动维权专用通道,“码”上进行快速投诉举报。
“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后点击【微互动】→【指尖维权】,输入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验证登录,填写、提交具体维权事项,静候办理结果即可。
12345热线
中山市12345服务热线:可以直接拨打12345服务热线投诉,也可以打开“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后点击【微互动】-【交流互动】,进入中山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用户须知,点击【登录/注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点击【提交】,即可在家等待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