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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开展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行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8 分享:

  为进一步督促湿粉类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湿粉类食品安全风险,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开展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派发《自查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超市、餐饮店、农贸市场等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禁止使用问题河粉制品,做好食品及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截至目前,农贸市场已全部完成自查,均未发现存在问题。二是发布温馨提示和食品安全海报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检查湿粉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完善、包装是否密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冷藏“三防”措施是否齐全、生产日期标注是否规范、产品有无超过保质期等。二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采取冷藏方式贮存湿米粉类食品,是否严格落实餐饮加工操作规范,超过保质期未使用完或已制作未售卖完的是否及时销毁并记录。三是加强对批发商、零售商(含农贸市场档口和商场超市)相关风险点的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3家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0家次,其中发现一家餐饮店河粉过期、一家餐饮店购进的散装河粉无标签标识,均已现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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