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运输、加工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行为,防止餐厨垃圾污染环境,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近日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场监管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对隐藏在第三工业区的非法收运、储存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窝点进行查处。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阐明其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妨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现场依法查扣涉嫌违法运输车辆2台和废弃食用油脂约5吨。
在此,呼吁广大饭店、餐馆、食堂等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分类投放工作责任,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并交由中山市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普法小贴士: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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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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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或者处置活动的,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