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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泥头车不作密闭、遗撒污染最高罚款2万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6 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奋战“百千万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渣土车、泥头车等车辆运输“线路”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滴漏、出工地轮胎带泥土上路等行为。

  2024年以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查处泥头车不密闭、遗撒污染市政路20宗,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宗,罚没款共计20万元,1宗案件正在调查中。现将近期立案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1

  王某强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万科·金悦华庭)红绿灯路段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输水泥浆,未在漏斗上安装防滴袋等措施防止水泥浆遗撒,造成水泥浆遗撒污染路面大约20平方米,坦洲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

  陈某福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南路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坦洲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

  沈某林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南路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坦洲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例警示:车辆运输散体物料未密闭造成洒漏、扬尘等问题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空气污浊,影响环境。为减少渣土等材料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我镇对泥头车、运砂车、渣土车等车辆未作密闭措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运输车辆须作密闭措施才能上路!

  下阶段,坦洲镇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多部门合力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助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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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课堂

  关于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