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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安全,打击肉类非法添加!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1 分享:

  餐桌上的每一块肉,都关乎你和家人的健康!但你知道吗,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竟在肉类产品上动起“歪脑筋”,干起非法添加的勾当。

  在养殖环节,个别养殖户违规给牲畜喂食“瘦肉精”,只为让肉品看起来“更瘦”“更靓”,卖个好价钱,却全然不顾这些物质对人身体的影响。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是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β-受体激动剂(也称β-兴奋剂)的药物,通常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这些残留在牲畜肉品中的物质会对人体器官系统造成损伤,引发心悸、震颤甚至更严重的健康危机。

  2001年起,国家先后禁止使用β激动剂类药物作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销售加工时,为保鲜、增色,有些不法商人会向猪肉等食品非法添加硼砂、工业色素,这些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有些不良商家竟用病死畜禽肉冒充新鲜肉售卖,严重危害大家的健康。

  为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国家实施生猪、牛和羊定点屠宰制度,派驻官方兽医驻场监督,开展肉品检疫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健康、无残留、无注水”。


  小贴士:

  市民朋友们在肉品消费时,可到正规市场、商超购买肉品,购买时可以观察肉品表皮是否印有检疫、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展示“合格证明”。

  坦洲镇是肉类消费大镇,年消费生猪约25万头(不含冷冻肉),镇农业部门对屠宰生猪实施严格监管。2024年以来,实施生猪检疫3568批次252225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01头,非洲猪瘟检测9910份,瘦肉精检测15732份,其结果均为阴性。

  与此同时农业部门也不定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市场销售环节肉类及制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监管肉类来源、索票索证和药物残留,让消费者能“买得舒心,吃得放心”!


  普法专区:

  2015年5月,国家提出以“四个最严”治理食品安全,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食品安全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广大的动物养殖者、肉品销售者紧守食品安全底线,切不可以身试法触碰刑法“高压线”!

  请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肉品,消费过程注意观察肉品表皮的检疫检验标识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