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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焊工无证上岗,违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21 分享: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坦洲镇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现曝光坦洲镇2025年2起典型执法案例,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3月11日,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的一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名员工立即停止焊接作业,经调查,该企业焊接作业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该公司作业车间存在电线裸露私拉乱接、多处开关缺少保护盖、氩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多处消防栓被杂物堵塞等安全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二

  2025年3月14日,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接交通部门报,称某汽车维修部有员工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情况下,违规进行焊接作业。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情况属实,该汽车维修部焊接作业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途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2、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内进行扫码查询或输入查询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的通行证。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会埋下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伤或财产损失,后果将不堪设想。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从源头规范日常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用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