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使用、代充燃气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联合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坦洲镇十四村社区展开了强有力的突击执法行动。
3月19日,在突击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网髻路十一巷4号的一楼商铺存在大量燃气瓶。经清点,现场共存放气瓶93个,其中,15KG珠海市液化石油气空瓶20个、实瓶6个,5KG珠海市液化石油气瓶实瓶3个、空瓶3个,15KG中山市液化石油气实瓶26个、空瓶33个,以及5KG中山市液化石油气实瓶2个。联合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铺违规储存的燃气瓶予以暂扣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该商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未取得消防部门审批手续、未有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及“送气工”证等相关资质,严重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规定。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体现了坦洲镇对于非法储存燃气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为共同构建安全的居住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燃气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与稳定大局。坦洲镇将持续加大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力度不放松,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购买燃气请选择正规气站,确保用气安全。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监督,如发现非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760‐86210130
电子邮箱:tzrqb@163.com
受理举报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