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监测文化市场动态及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政策。
(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扶持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调节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
(四)指导和管理公共图书事业,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自动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
(五)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少儿文化事业,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
(六)管理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娱乐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控文化娱乐场所的布局、规模和数量。
(七)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调监管,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网络游戏服务。
(八)管理、协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担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类节目,审核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
(十)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拟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审批共用天线系统和有线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和安装资格。
(十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负责新建出版单位、设立著作权管理单位、出版物总发行单位、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及批发零售市场、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印刷企业、编印非营利性出版物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文化工作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十三)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广东建设文化强省战略和我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工作部署,今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积极践行“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抢抓机遇,创新思路,
着力在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文物保护、文化产业、文艺创作、事权下放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
不断形成文化强市建设新亮点,努力将中山建设成为广东建设文化强省的排头兵、展现岭南文化的精品市、中西文化交流的示范区
。主要有六个方面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加快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
1
、加大重点文化设施项目推进力度,着力解决
进入动工节点后的问题
。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确定设计方案,抓紧推进建筑设计方案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推进该项目工程建设。
中山纪念图书馆项目积极配合
上级部门确定概念性方案,开展建筑设计方案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代建办开展旧图书馆和科学馆拆卸工作。
2
、完善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市属各文化场馆继续做好免费开放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图书馆、博物馆在新馆建设期间,在服务场所减少的情况下,探索新的服务方式,确保延续服务质量
,力争2013年实现全市农村(社区)文化室高标准全覆盖。
(二)着力开展基层文化服务,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
、
积极开展群众参与度高、普惠面广的品牌文化活动。努力承办好文化部“群星奖”合唱决赛、“绿色暑假·缤纷文化”活动、“爱国歌曲大家唱”中山市第六届合唱节、中山文化消费节、“全民修身”公益文化进社区等品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广场群众歌咏活动、周末广场舞会等一批群众参与度高、普惠面广的文化活动项目。
4
、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开展基层公共文化业务,重点抓好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策划制作等方面的
培训。
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山市业余文艺团队资助试验性计划,
扶持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建设
。进一步
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项目,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
(三)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6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名人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做好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故居和博物馆等部门要注重做好数据化工作。
6
、进一步推进孙中山研究和资源利用,结合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业务,建设好孙中山故居的“孙中山研究信息中心”,使其成为一个在全国、全世界都有影响力的信息平台和研究基地。
7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对市内重点及濒危状态的非遗产项目进行调查、发掘、保护;加强非遗传承人的文化传承工作,再建立2个传承基地;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2013年深圳文博会等推介活动;组织我市项目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名录;加强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完善市非遗数据库,进一步做好中山市非遗展示馆传统文化技艺的活态展示。
(四)着力推动现代文化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8
、坚持文化部门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协调上级部门成立
全
市文化产业领导机构,
继续实施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成效,力争打造一两个拳头产品或项目,使其成为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品牌化、集约化建设、培育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助推器。
9
、重点发展
游戏游艺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镇级特色文化产业群三大产业。扭转政府部门、社会企业对“重硬件制造,轻内容生产”的认识偏差,着力推动相关内容产业的发展。继续推动港口游戏游艺产业基地、小榄文化艺术品产业基地、粤台两岸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继续办好中山国际游博会和广东(中山)文化消费节两大文化会展品牌。
(四)
着力依法行政,强化文化市场监督管理
10
、积极稳妥做好文化市场事权和
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后的业务培训,理顺工作关系。
尽快形成新的执法体系,从具体事务转变为指导协调,解决好业务衔接、业务培训。
11
、继续
加强文化市场“三打两建”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
要为游戏游艺产业发展扫清障碍,在版权执法、网络执法等方面有所突破,利用文化部在我市开展游戏游艺机电子标签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契机,摸索游戏游艺机行业管理新经验,创新游戏游艺机行业管理新模式。
12
、
加强对出版、印刷、网吧、游戏游艺等行业协会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协调、整合、服务等功能。做好版权登记服务、保护执法等工作,
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积极引导推动印刷行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五)着力加强安全播出,创新广播电影电视监督管理
13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舆论引导力。努力扩大数字电视有效覆盖率。继续协调做好全市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收尾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播出措施,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传输。
14
、强化管理意识,加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播出的监管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探索开展对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着手
对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服务情况和我市电影市场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
三、预算收入情况
2013
年总收入2,388.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388.8万元,单位自有收入0元。
四、预算支出情况
2013
年总支出2,3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99.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7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8.5万元
2、
项目支出:1,389.6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万元、全市文化活动385万元、其他文化支出310万元、文化事业单位补助80万元,文物保护281.6万元、人才培训教学27万元、其他文化事业建设安排支出288万元。
附表:1、2013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表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108.6万元,具体为:
一、因公出国(境)费86万元:
1、经市政府批复,同意2013年赴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征集华侨历史文物,以丰富中山市华侨历史博物馆馆藏;
2、参加省级部门组织赴外学习考察业务活动,具体安排以上级部门的文件为准。
二、我局没有公务用车,故车辆购置和运行费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2.6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新系统业务联系、工作交流、专家聘请等所需的会议室租赁、住宿、工作餐费及来往交通费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