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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3-05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主要履行的行政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旅游体制改革与旅游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引导旅游行业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以及国内、国际旅游形象宣传计划;组织重大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

  4、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5、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和指导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服务等级评定的有关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节假日旅游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5个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会务、信息、保密、督办、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务、信访、计生、统战、侨务和工、青、妇工作;拟订旅游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发布、节假日旅游综合协调;负责中山旅游网建设和推广;办好中山旅游刊物;指导和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2、行业管理科(合署质量监督管理所)

  拟订、指导实施旅游企业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行社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旅行社资质等级测评工作;按权限承办受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旅行社审批工作。负责旅游饭店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监督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

  3、市场拓展科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务,承担中山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国际旅游形象宣传计划,组织和协调重大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全市性各类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协调旅游市场整体促销及推广业务;负责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

  4、资源开发科

  做好中山旅游资源普查;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山市旅游发展规划;承担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及配套项目和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景区(点)的等级评定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拟定中山旅游商品发展思路和战略。

  5、综合科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劳动工资、人员培训、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老干、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及管理使用旅游产业推广资金、旅游重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旅游局编制数30名,其中事业编制23名;不占编情况4名,其中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4名;雇员指标3 名。

  至2014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27名,其中事业编制22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离退休23名,政府雇员2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整合开发优势旅游资源,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1)积极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产业集群优势,谋划布局中山工业特色旅游,编制完成全省首个工业游规划,有效推动我市美居、灯饰、健康医药和食品等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产业价值的提升,精心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业旅游点,包括星光联盟、中山美味鲜酱油文化博物馆、舒爽星光梦工厂以及小榄菊花酒厂等。围绕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示范镇、示范点建设要求,推出南区旭景农业科技园、黄圃镇海蚀遗址公园,裕安人家农业生态园等乡村旅游项目,通过旅游与工业和农业的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新型专业镇的建设。

  (2)稳步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全年省市旅游项目共6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共70.72亿元。加快推动粤澳游艇自由行工作,牵头编制完成《中(山)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发展规划》,制定《中山市推进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工作方案》,成立推进粤港澳游艇合作工作小组,为中山澳门游艇旅游合作的启动和开展先行策划和布局。盛世游艇会作为2014年中山市重大旅游项目,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进展顺利,计划在2015年6月前完成两地游艇合作相关的硬件建设,中山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粤澳游艇自由行的城市。

    (3)挖掘旅游资源新亮点。首次举办了2014中山市“丰源选杯”烹饪大赛暨“十大名菜、十大名点”评选活动,打造一批中山美食文化的金字招牌,探索我市旅游元素新亮点,最大限度挖掘我市旅游资源潜力。

     2、强化区域旅游合作,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推进国内城市群旅游区域合作。深化珠中江区域合作品牌,首次构建长三角与珠三角区域旅游联盟机制,开展苏锡常“最美珠江西岸游”旅游推介会,签订了《“珠中江苏锡常”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城市群之间的旅游合作机制。与广州、江门两市旅游局成立广中江旅游合作联盟,共赴大连、长春、哈尔滨举办“交换冬季”广中江旅游推介会,探索差异化旅游产品合作机制。中珠澳和三大伟人故里区域合作稳步推进。                                                    (2)深化港澳台旅游合作。以海丝文化品牌为引领,推进21世纪海上丝路区域旅游合作,与珠海、澳门启动“香山海洋旅游文化地标”的评选,共同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区。继广州、深圳后,中山成为广东省第三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以赴台个人游开放为契机,积极开拓台湾旅游市场,并积极参与翠亨新区与台湾合作,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力促中山与台湾旅游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

  (3)探索启动海丝国家旅游合作。我局牵头联合市外事侨务局、市商务局,组织市相关旅游企业赴斯里卡举行旅游推介会,与斯里兰卡加勒市签订两地旅游合作备忘录,签订接待印尼赴中山旅游代表团,举行了中山印尼旅游交流会,启动了海丝国家的区域旅游合作。

  3、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着力打造旅游品牌。

  (1)以智慧营销为手段促旅游消费增长。结合智慧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我市在原有纸质版旅游护照的基础上,升级发展电子版旅游护照-中山优游消费电子卡,以手机APP的方式,用智能信息化的手段,在全省率先向广大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优惠,组织“吃、住、玩、游、购、娱”方面部分商家上线,通过智慧营销为手段促旅游消费增长,为促进我市消费这驾经济增长马车作贡献。

  (2)精心打造节庆主题活动。策划举办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百万妇女旅游中山、百万车友旅中山等主题活动,举办“微赞中山2014网络自媒体创作大赛”,整合节庆资源,联合各镇区举办休闲旅游文化节、菊花会、荷花节、醉龙文化节等,吸引了粤港澳乃至全国其他省份游客和市民来观光游乐,有效带旺了我市旅游市场。

  (3)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模式。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通过互联网、社交新媒体平台,并与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合作,印发和发放宣传折页超过10万份,全年推送“中山旅游微信”共183条,制作完成《中山旅游画册》,启动“中山手机旅游地图”制作,开展策划“手绘美食地图”等,全年共组织与参加各类旅游博览会(展览会)9次,参加和协助举办旅游推介会15次,成功推动中山滨海旅游项目在2014年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上上台签约。全方位立体宣传中山旅游形象,大力提升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4、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营造旅游发展新环境。

  (1)推动旅游行业提质升级。指导卓旗山庄和伊泰莲娜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加强旅游品牌建设。严格星级饭店评定及复合标准,完成2014年度23家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星级复合工作;协助完成第四届中山市旅游协会换届选举,推动行业自律自治。全年组织共586人参加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立我市新一批政务导游队伍。

  (2)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修编《中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深入开展旅游市场联合大检查,全年开展共执法检查110人次,检查购物点15家,旅行社28家,未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积极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受理旅游投诉27件,办结率93%,案件的处理满意率100%。年内旅游行业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工作。按照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我市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与市文明办联合印发《2014年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指导方案》,制定《中山市旅游局文明旅游行动工作方案》,发布我市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景点景区三个文明公约,大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承诺书签名活动,“寻找中山最美导游”活动、“文明与旅游同行”随手拍主题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爱中山”微访谈活动等系列,制作3部文明旅游宣传片在中山电视台播出1900多次,制作“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海报,依托杂志、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并派发宣传小册子3000份,倡议书50000份,开展文明旅游一系列宣传活动。

  5、强化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和“三严三实”的总要求,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查摆了四风方面的问题共 8个,制定了《中山市旅游局公文办理暂行规定》、中山市旅游局对外宣传工作制度等共9项,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成果。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纪教育培训班、旅游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共22次,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健康向上和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84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7.05万元,事业收入2.14万元,其他收入0.3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84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47.0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49.11万元,占40.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09万元,赠与支出0.7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00.30万元,占59.49%,主要支出项目有1、《中山市城市休闲中心产业结构与布局研究》5.40万元,2、《中山市工业旅游发展规划与路线设计》27.00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128.67万元,4、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及设备维护费26.27万元,5、《中山市酒店业发展研究》9.00万元,6、《中(山)港澳游艇旅游发展规划》39.60万元,7、旅游产业推广资金481.90万元,8、旅游重大投资项目366.3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2.46万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5个、1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中珠澳三地旅游局赴马来西亚联合推介会支出1.42万元;(2)参加国家旅游局在香港、澳门举办的“美丽中国之旅”活动支出1.89万元;(3)参加第2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支出2.07万元;(4)赴斯里兰卡中山旅游推介会支出2.42万元;(5)参加香港工展会支出2.20万元。以上5个团组的费用均主要用于食宿、交通、签证、保险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35批次,3498人次,支出合计22.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旅游区域合作、举办旅游主题节庆活动、参加各级旅游展、录制旅游专题节目等工作需要接待踩线团及有关兄弟城市、部门食宿费。

 

    1、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收入决算表

    3、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支出决算表

    4、中山市旅游局201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中山市旅游局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山市旅游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