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艺术创作室按照市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精品艺术创作专项经费绩效评分意见,现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财绩[2018]51号)、《2017年度中山市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财绩[2018]53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17]13号)在网上进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