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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电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采购邀请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09 分享:

  《2021年广电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现进行自主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广电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二、采购需求

  开展全市性的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人、采购预算:166000元。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服务内容

  1、宣传内容

  开展全市性的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法律法规,比如广播电视法、卫星电视广播管理法律法规、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等。

  2、宣传范围

  覆盖中山市大部分区域。

  3、宣传方式

  多平台投入,比如电视频道、广播电台、新媒体平台等。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0个月止。

  (四)付款方式

  资金分三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款项50%;中期支付款项40%;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支付10%。

  五、评标方法及提交方式

  (一)采用三方比价法。

  (二)提交密封文件一式三份(封套四面加盖骑缝章),文件包括:详细的工作方案、服务供应方资格证明、报价、相应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702室广播电视与信息科,栗先生,联系电话:8831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