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旅游统计项目》现进行自主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旅游统计项目
二、采购需求
开展中山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人、采购预算:388000元。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项目内容
1.按月度组织开展中山市国内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
2.根据省厅系统月报表要求,于10月10号前按月开展全市重点监测旅游住宿设施,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接待人数数据采集,汇总和测算工作。
3.结合中山市情况制定旅游人数和收入测算方案,每季度后,15日内,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宾馆,酒店接待过夜旅游旅客人数,结合抽样调查宾馆酒店、旅行社接待游客数据,开展季度国内旅游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入境旅游人次,入境旅游收入及结构等主要旅游指标测算
4.根据省厅系统填报工作任务要求,采集相关数据,按要求完成省厅系统“月报表”,国际旅游出口(入境)情况表、年报快报表和年鉴表中涉及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相关数据统计测算工作。
5.每季度后15日内,提交上季度全市入境旅游收入及结构数据
6.按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七个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中山市假日旅游市场监测工作。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2个月止。
(四)付款方式
资金分三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款项50%;中期支付款项30%;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支付20%。
五、评标方法及提交方式
(一)采用三方比价法。
(二)提交密封文件一式三份(封套四面加盖骑缝章),文件包括:详细的工作方案、服务供应方资格证明、报价、相应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809室市场管理科,马先生,联系电话:8866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