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经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告知消防行政许可改革事项的函》《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中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等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我市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简称“网吧”),专业演出场所申请设立、变更地址、改扩建业务,以及申请在室内场馆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业务,我局将同时核查市消防救援部门和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批淮文件,具体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批准文件(以下任意一种均可):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二、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批准文件(以下任意一种均可)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上述相关消防安全业务问题可直接向市消防救援部门或市住建部门咨询。
特此通知。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1月22日
(市文广旅局审批服务咨询电话:882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