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10日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对2021年7家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核,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 | 设立事项 | 设立地点 | 验收结果 |
中山市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中山农商优优儿童银行小榄分馆)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小榄镇升平中路1号 | 通过验收 |
东街里文化创意发展(中山)有限公司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三乡镇古鹤村沙栏福群路东街18号 | 通过验收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爱茵堡青少年活动中心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火炬开发区颐景新城一楼 | 通过验收 |
保利(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保利艾美酒店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港口镇港口大道21号 | 通过验收 |
中山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东区街道岐关西路青旅大厦一楼 | 通过验收 |
中山市雍景树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东区街道银通街雍景园名店坊B30卡二楼 | 通过验收 |
中山市明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 石岐街道宏基路24号二层 | 通过验收 |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向我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反馈,逾期无反馈意见则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邹优添、朱新超
联系电话:0760——88319016
信函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
电子邮箱地址:swk8319016@126.com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