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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17 分享:

  根据《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10日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对2021年7家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核,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中山市“共享阅读空间”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

设立事项

设立地点

验收结果

中山市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中山农商优优儿童银行小榄分馆)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小榄镇升平中路1号

通过验收

东街里文化创意发展(中山)有限公司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三乡镇古鹤村沙栏福群路东街18号

通过验收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爱茵堡青少年活动中心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火炬开发区颐景新城一楼

通过验收

保利(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保利艾美酒店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港口镇港口大道21号

通过验收

中山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东区街道岐关西路青旅大厦一楼

通过验收

中山市雍景树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东区街道银通街雍景园名店坊B30卡二楼

通过验收

中山市明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设立“共享阅读空间”

石岐街道宏基路24号二层

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向我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反馈,逾期无反馈意见则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邹优添、朱新超

  联系电话:0760——88319016

  信函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

  电子邮箱地址:swk8319016@126.com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