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推动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中山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我局现根据中山市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的基础上,对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体育局制定出台的《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以及我市制定的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向我市各镇街、有关部门及省公共文化专家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及形成《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对此有不同意见或工作建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反馈,逾期无反馈意见则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邹优添、梁铭津
联系电话:0760—88319016
信函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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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