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2年度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单位)申报、审核和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2年中山市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场管理科0760-88663063;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 0760-88663077。邮箱:wgl_scglk@126.com。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