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文广旅通〔2020〕110号),经企业申请、镇区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旅游产业)拟扶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8日-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资源开发科 0760-88663053;
监督电话:
局机关纪委 0760-88663077。
附件:2022年度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旅游产业)拟扶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2022年度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旅游产业)拟扶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