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工作。4月12日,我局组织市非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
经书面评估、实地考核等初评工作程序,我局拟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邓胜洪评定为“优秀”等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王秋扬、李仲良评定为“优秀”等次,吴志辉等16名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定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2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初评结果(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3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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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