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广东省对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山市已启动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为摸清中山旅游资源,提高旅游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供给转化,夯实中山旅游高质量发展基础。现面向广大市民、游客和有关单位征集中山市旅游资源普查线索。
一、旅游资源的定义
全市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具有旅游价值,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文景观。包括自然景观综合体(山丘、台地、沟谷、滩地)、地质与构造形迹(地面剖层、生物化石点)、地表形态(沟壑与洞穴、奇特与象形山石)和自然标记与自然现象等资源。
(二)水域景观。包括河系(河段、瀑布、江心岛、漂流)、湖沼(湖区、潭地、湿地、湖心岛)、地下水(冷泉、热泉)、冰雪地、海面(海域、小型岛礁)等资源。
(三)生物景观。包括植被景观(林地、独树、草地、花卉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资源。
(四)天象与气候景观。包括天象景观(太空景象观赏地、地表光现象)和天气与气候现象(云雾、物候景观)等资源。
(五)建筑与设施。包括人文景观综合体(商贸场所、古战场、生产地、文化体育场所、度假地、宗教场所、运输站场、纪念地、城市公园、主题公园、产业园区、特色镇村)、实用建筑与核心设施(街区、屋舍、桥梁、渠道、堤坝、港口、洞窟、养殖场、特色店铺、市场、民宿、公路)和景观与小品建筑(亭、雕塑、碑碣、书画作、喷泉)等资源。
(六)历史遗迹。包括物质类文化遗存(建筑遗迹、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驿道、红色文化、华侨文化、海丝文化遗存)和非物质类文化遗存(民间文学、地方习俗、传统演艺、医药、体育、工艺)等。
(七)旅游购品。包括农业产品、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资源。
(八)人文活动。包括人事活动记录(地方人物、事件)和岁时节令(宗教活动、农时节日、现代节庆)等资源。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中山市各镇街
五、提交方式
线索可以是照片、图文资料或者视频,同时需要提供准确的资源点位置信息。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线索。我们将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筛选整理,并现场核实采集影像资料。请提供线索的市民、游客和有关单位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山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小组
联系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联系人:黄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88663072、18022157738
电子邮箱:zslypc@163.com
中山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小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