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评估工作。7月1日—7月11日我局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目保护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12日组织市级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开展书面评估、现场答辩等初评工作,现初评结果为:评定中山市三角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三角麒麟舞)、中山市南头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南头灯酒习俗)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为“优秀”等次、中山市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1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初评结果(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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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