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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4 分享: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5月22日,我局组织市非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

  经书面评估、实地考核等初评程序,我局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麦标池、苏照恩评定为“优秀”等次,吴志辉等17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定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2号

  联系电话:88860623

  邮政编码:528403

  电子邮箱:zsswwk@163.com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