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5月22日,我局组织市非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
经书面评估、实地考核等初评程序,我局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麦标池、苏照恩评定为“优秀”等次,吴志辉等17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定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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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