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特点和管理实际,制定《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就该办法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镇街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6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窦煜
电话:0760-88333643
电子邮箱:zsswwk@163.com
附件:1.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