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中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12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林伟杨
电话:0760-88333643
电子邮箱:zsswwk@163.com
附件:1.中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林伟杨,电话:0760-88333643)